吉林长春关于2014-2015年度长春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车辆定点维修合同续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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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度长春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车辆定点维修合同续签的通知根据****-****年度车辆定点维修有关文件的规定,定点供应商维修市直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的市直单位名单为准)车辆结算金额达到一定额度,且合同期内无有效投诉的,可以直接续签本轮定点维修合同。一、结算金额统计时间维修企业结算金额统计时间为上轮定点文件生效之日起一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二、结算金额续签标准*、一类维修企业维修结算金额达到**万元;*、二类维修企业结算金额达到**万元;*、三类维修企业结算金额达到*万元;*、品牌专修维修企业结算金额达到**万元。三、续签合同时间及地点****年**月**日至**日,长春市前进大街****号,长春市财政局***室。联系电话:****-********。逾期未前来续签的,视为放弃续签资格,不再补签,但可以重新参与新一轮定点车辆维修投标。四、续签合同需携带以下资料*、《长春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合同(****-****年度)》一式两份,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合同在长春政府采购网(***.******.***.cn)资料下载中打印。*、统计期间内维修市直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车辆的发票复印件(原件请携带到现场备查)。*、维修发票汇总表(附件*),填报完整并加盖公章。*、承诺书(附件*),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二?一四年十一月四日注:维修发票汇总表(附件*),承诺书(附件*)详见 ***.******.***.cn 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官方网站首页左侧,采购人 轻松买--下载需求表链接。 点击这里下载相关文件点击这里下载询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