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遵义遵义市市民健身中心周边棚户区改造工程一期工程(10#、11#、12#地块)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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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示工程项目名称遵义市市民健身中心周边棚户区改造工程一期工程(**#、**#、**#地块)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招 标 人遵义市投资(集团)******代理机构北京******开标时间****年**月**日*:**开标地点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南京路中段“城上城”综合写字楼六楼)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项目经理李青树报 价********.**元技术标及商务标总分**.**分经评审的最低价********.**元第二中标候******项目经理吴伟国报 价********.**元技术标及商务标总分**.**分经评审的最低价********.**元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建工集团******(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项目经理周杰报 价********.**元技术标及商务标总分**.**分经评审的最低价********.**元公 示 期****年**月* 日至****年**月*日公示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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