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静安上海市静安区牙病防治所武宁门诊部装修设计采购项目(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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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沪中******受上海市静安区牙病防治所的委托,对上海市静安区牙病防治所武宁门诊部装修设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本项目报名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上海市静安区牙病防治所武宁门诊部装修设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内容及概况:将原隔断墙面拆除后重新布局装修;地面、墙面、吊顶重新布置等。建设面积为***.**平方米;建设地点:武宁南路***号*楼。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必须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完成登记(网址: ***.******.***.gov.cn),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有年检合格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投标人应为具有建筑装饰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在本市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提供售后服务的相关专业人员,且经营业绩良好,诚实守信。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注册并审核通过的证明材料(在相关网址中下载或截图);*、建筑装饰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其被授权代表身份证。以上资料必须是真实的,凡复印件须盖红章,否则不予通过报名资格审查。注:以上提交的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谈判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谈判响应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谈判小组委员会决定。五、报名的时间、地点:此项目于****年**月**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报名。谈判文件售价***元/本,售后不退。报名地点:上海市陕西北路***号***室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止(北京时间) *、谈判会时间及地点: 谈判会时间: ****年**月**日**:**时(北京时间) 地点:静安区陕西北路***号*楼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采购人:上海市静安区牙病防治所招标代理单位:上海沪中******地 址:上海市陕西北路***号***室邮 编:******联系人:李奇峰 袁静电 话:***-************传 真:***-******** Email: zj*@huzhong-group.com如果投标人认为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的,可以在报名或投标截止之前直接向上海沪中******询问和质疑。 上海沪中**********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