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ZZC2014042-JGK-01邹城市三十米桥上跨铁路立交桥、二号路路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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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受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就邹城市三十米桥上跨铁路立交桥、二号路路灯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一、招 标 人: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项目名称:邹城市三十米桥上跨铁路立交桥、二号路路灯采购项目三、项目编号:ZZC*******-JGK-**四、招标内容:货物名称单位数量预算*米单臂路灯(含灯杆、灯具、光源,三十米桥上跨铁路立交桥照明使用)盏******** 元*米景观路灯(含灯杆、灯具、光源,二号路使用)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五、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未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须为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范围相关内容,且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并提供相应服务的制造商或经销商;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具有制造商的销售授权书。供应商所报货物应具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或强制性认证。*.*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生产许可证或强制性认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近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入账票据凭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当地税务机关和社会保障机关开具的具有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原件、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还需同时提供制造商的销售授权书原件。六、投标文件的递交:*、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年**月**日*时**分前在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邹城市太平东路****号)受理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八、联系方式:招 标 人: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邹城市岗山路****号 联系人:宋鹏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地 址:山东济南青年路*号文教大厦北楼****室联 系 人:潘爱成、陈鑫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com监管单位:邹城市公管办 地 址:邹城市太平东路****号联系电话:****-*******(政府采购监管科)/*******(法制督查科)采购内容询问及质疑请联系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有投诉请联系监管单位。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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