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昭通GG-2014-386镇雄县人民医院南城分院装饰装修项目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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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雄县人民医院南城分院装饰装修项目施工招标****-*** *.本招标项目镇雄县人民医院南城分院装饰装修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镇雄县人民医院,招标代理为:云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各投标人参加投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工程名称:镇雄县人民医院南城分院装饰装修项目*.* 建设单位:镇雄县人民医院 *.* 建设地点:镇雄县人民医院南城分院*.*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建设规模:装修面积*****m**.* 计划投资:****万元 *.* 工期要求:***日历天*.*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申请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壹级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资质等级,省外企业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入滇备案证上所列人员。*.*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 *.*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截至后三个工作日内经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进出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保证金的确认时间以银行回单时间为准,保证金必须确保开标前已到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否则其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金额以****元为单位,不超过所参与项目估算值的*%,最高额不超过**万。 *.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递交 *.*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 月**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至**:**,下午**:**至 **:**(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复印件);镇雄县检察院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复印件)在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昭通市昭阳区团结路东延线祥顺嘉园)购买获取招标文件。购买时验原件,收取复印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年 **月 * 日*:**至*:**时止;地点为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 二 开标厅(昭通市昭阳区团结路东延线祥顺嘉园),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联系方式招 标 人:镇雄县人民医院 代理机构:云南****** 地 址:镇雄县人民医院 地 址:昭通市昭阳区迎风路科协二楼联 系 人:范主任 联 系 人:马铭 电 话:***********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