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温州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主体育场一期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第2次)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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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温州******建设的温州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主体育场一期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第*次),建筑面积******M*,招标代理人为浙******。于****年**月*日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项目负责人:王旭锋),投标报价*******元;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温州市******(项目负责人:刘富强),投标报价*******元。根据市政府温政发〔****〕**号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招标人:温州******联系电话:********行政监督部门: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理处联系电话:****-********、********附未中标单位名单:******温州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