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浦口区环城西路以南、华山路以东地块(NO.2014G31)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一、建设项目******投资**亿元在南京市浦口区环城西路以南、华山路以东地块,新建住宅、商业用房及幼儿园项目,目前该项目已于****年*月**日取得了南京市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NO.****G**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通知》(浦发改【****】***号),并取得了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要点》(宁规要点(****)****号)和《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本项目规划用地总面积为******.*㎡,其中可建设用地面积******.*㎡,划拨幼儿园面积****㎡,总建筑面积******㎡,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地下总面积*****㎡,容积率*.*、住宅总户数****户,建设内容包括**栋**层、**栋*层、*栋高层住宅以及沿街*-*层商业用房、幼儿园等。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该项目在运营期可能造成的影响有:废水主要为居民、商业、物管用房产生的生活污水和幼儿园食堂含油废水;废气主要为地下车库汽车尾气及居民厨房、幼儿园食堂油烟废气;固废主要为居民生活垃圾和食堂废油脂;噪声主要为地下室各类公辅设备噪声、地下车库噪声以及商业活动噪声等。三、污染防治措施废气:将地下车库汽车尾气收集后引至地面绿化带通过地面竖井排放;住宅厨房使用天然气为燃料,属清洁能源,可直接排放;居民厨房油烟废气经居民自行安装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每栋楼内的内置烟道引至楼顶排放;幼儿园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脱油烟处理后通过烟道引至楼顶排放,烟气排放口远离周边住宅楼,油烟净化器处理效率要求不低于**%,油烟废气的排放浓度很小,对周围的环境影响较小。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幼儿园食堂废水,其中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与生活污水一并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珠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标准》(GB*****-****)表*中的一级B标准标后排入长江。噪声: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处理,项目四周边界噪声可以达标。固废:居民、商业及物管用房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食堂废油脂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全部得到处理和处置,不外排。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用地符合规划要求;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及噪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表明,各环境要素基本能达到相应的功能区要求;项目采用建筑行业的清洁生产工艺;各项污染物经有效处理后可保证稳定达标排放,对外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区域功能类别;污染物排放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较好。因此,从环保的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公众可以在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查阅本环评报告书简本。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及附近的居民,主要事项包括您对该项目建设与否所持的态度和原因、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等。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公众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等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其环保主管部门提出。(*)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联系人:孙经理联系电话:***********(*)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评价单位:江苏嘉溢******联系人:吴扬联系电话:***-********E-mail:JSJY****@***.com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本公告有效时间为**个工作日。公众如果对本建设项目存在任何建议或意见,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也可将意见反馈到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