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关于南京市浦口区2015年惠民系列保险项目更正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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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谈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现对南京市浦口区****惠民系列保险项目(项目编号:PKZC—****JZ***)采购文件作如下变更:一、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邀请)第*.*条(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现变更如下:(*)谈判供应商必须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具有开展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身健康保险和家庭财产综合保险业务资格且经营年限在五年以上,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的保险机构。二、第二章(竞争性谈判须知)第*.*条(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第二款现变更如下:(*)* 机构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原件备查);三、项目名称变更为南京市浦口区****年惠民系列保险项目。其他不变。特此更正!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二O一四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