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福州市梅峰小学教学综合楼(施工)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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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梅峰小学教学综合楼(施工)答疑标题:问题时间:****-**-**内容:商务文件中品牌表可否不附,视为默认?标题:福州市梅峰小学教学综合楼(施工)答疑纪要和补充通知时间:****-**-**内容:答疑纪要和补充通知各投标人:有关福州市梅峰小学教学综合楼(施工)项目(招标编号:榕市建安招*******)的答疑和补充,公布如下:第一部分 答疑问题一:附表*拟分包企业情况是否无须提供?答:可不提供,但投标文件应当响应招标文件中“建机一体化”的相关要求。问题二:招标文件第**页没要求生产负责人,第***页人员表中生产负责人是不是直接划“/”?答:若投标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中不设置生产负责人,此栏目可以不填或用“/”表示。问题三:招标文件第**、**页,对电子投标文件光盘要求的份数不一样,请代理明确?答:以招标文件第**页第**项的规定为准。问题四:商务文件中品牌表可否不附,视为默认?答:投标人可以不提交所选用的品牌表,但必须提交《选用招标文件提供的参考品牌承诺书》。未提交《选用招标文件提供的参考品牌承诺书》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作否决投标处理。第二部分 补充通知一、在招标文件第*章第*节“商务文件格式”中增加“(*)其他资料——《选用招标文件提供的参考品牌承诺书》”,格式如下:选用招标文件提供的参考品牌承诺书福州市梅峰小学:本单位承诺:*、本次投标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参考品牌作为投标报价的参考。*、投标所选用的主要材料设备品牌均在招标文件提供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范围内。*、一旦中标,本单位将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选用主要材料设备的品牌。投标人: (盖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说明:未提交《选用招标文件提供的参考品牌承诺书》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作否决投标处理。招标人:福州市梅峰小学招标代理机构:福******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