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贺州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关于贺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2014年第1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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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贺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贺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HTC-****-**宗地总面积:*****.**平方米宗地坐落:贺州市八步区仁义镇广西国营大桂山林场蝴蝶******东侧出让年限:**年容积率:大于或等于*.*并且小于或等于*建筑密度(%):大于或等于**并且小于或等于**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小于或等于**土地用途明细:工业用地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BB****场地平整:场地未平整 基础设施:现状土地条件起始价:***万元加价幅度:*万元挂牌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挂牌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备注:(一)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二)准入行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三)投资强度:不低于****万元/公顷。(四)总建筑面积:不低于****.**㎡,不高于*****.**㎡。(五)建筑系数:不低于**%。(六)绿地率:不高于**%。工业企业内部一般不安排绿地,但因生产工艺特殊要求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绿地的,绿地率不得超过此值。(七)建筑后退:西面不少于*米,北面不少于*米。 (八)停车泊位:小型汽车标准车位不小于*.*个车位/***㎡建筑面积。(九)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比例和建筑面积占项目总建筑面积比例均不得超过*%,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十)竞得人必须在土地挂牌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天内一次性缴清出让价款。(十一)开工建设前,项目业主须到投资管理部门办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手续,所建设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供地政策。(十二)开工建设前,项目业主须到环保部门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环保审批手续,并按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十三)其它方面须满足园区规划和有关规范要求。(十四)该宗地的地上建筑物与土地一并挂牌处置,地上建筑物评估总价值为**.**万元,土地竞得者除按规定支付土地成交价款及相关税、费外,还必须按评估总价**万元(取整)另行支付地上建筑物的价款,并按规定缴交相关税、费。宗地编号:HTC-****-**宗地总面积:****.**平方米宗地坐落:贺州市光明大道西侧城西客运服务站北面出让年限:**年容积率:大于*并且小于或等于*建筑密度(%):大于或等于**并且小于或等于**绿化率(%):大于或等于**建筑限高(米):小于或等于**土地用途明细:城镇住宅用地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BA****场地平整:场地未平整 基础设施:现状土地条件起始价:****万元加价幅度:**万元挂牌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挂牌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备注:(一)总投资额:按照发改部门批准或备案的总投资额开发建设。(二)用地性质:城镇住宅用地。(三)主体建筑物性质:住宅楼。(四)附属建筑的性质:配套设施用房。(五)出入口方向:南面。(六)建筑后退道路红线:东面不少于**米,南面不少于**米。(七)机动车停车位数量最小值按一百平方米建筑面积一个停车位配置。(八)竞得人必须在土地挂牌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天内一次性缴清出让价款。(九)开工建设前,项目业主须到发展改革等投资管理部门办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手续,所建设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供地政策。(十)开工建设前,项目业主须到环保部门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环保审批手续,并按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十一)其它方面须满足规划和有关规范要求。 宗地编号:HTC-****-**宗地总面积:****.*平方米宗地坐落:贺州市光明大道东侧出让年限:**年容积率:大于或等于*.*并且小于或等于*.*建筑密度(%):大于或等于**并且小于或等于**绿化率(%):大于或等于**建筑限高(米):小于或等于**土地用途明细: 商服用地投资强度:万元/公顷保证金:***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BA****场地平整:现状土地条件 基础设施:现状土地条件起始价:***万元加价幅度:**万元挂牌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挂牌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备注:(一)总投资额:按照投资管理部门批准或备案的总投资额开发建设。(二)用地性质:商服用地。(三)主体建筑物性质:加油站。(四)附属建筑的性质:配套设施用房。(五)建筑总面积:不高于****.**平方米,不低于***.**平方米。(六)出入口方向:西面。(七)建筑后退红线:西面不少于*米。(八)沿街多层建筑层数控制:道路红线宽度在**米以下的沿街多层住宅和多层公共建筑,建筑层数控制在*层以下(含*层),建筑总高度控制在**米以下。道路红线宽度**米以上、**米以下的沿街多层住宅建筑和多层公共建筑,建筑层数控制在*层以下(含*层),建筑总高度控制在**米以下。(九)竞得人必须在土地挂牌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天内一次性缴清出让价款。(十)开工建设前,项目业主须到投资管理部门办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手续,所建设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供地政策。(十一)开工建设前,项目业主须到环保部门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环保审批手续,并按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十二)其它方面须满足有关规范和及相关规定要求。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存在以下行为者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买:存在银行资信不良记录的;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存在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仍存在欠缴贺州市本级土地出让价款的;在贺州市本级范围内被认定存在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竞买人参加挂牌出让时,除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不存在上述行为以及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市国土资源局和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将在 ****年**月**日**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HTC-****-** 号地块:****年**月**日**时**分 至 ****年**月**日**时**分 ;HTC-****-** 号地块:****年**月**日**时**分 至 ****年**月**日**时**分 ;HTC-****-**号地块:****年**月**日**时**分 至 ****年**月**日**时**分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八、 联系方式联系地址: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联 系 人:黄先生联系电话:****-*******贺州市国土资源局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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