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楚雄楚雄经济开发区排水管道一期建设工程(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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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经济开发区排水管道一期建设工程(融资) 建设单位: ****** 招标代理机构: 云****** 招标公告编号: CXS**[***] 工程地址: 开发区东瓜镇、桃园工业园区 招标类别: 施工 工程性质: 新建 工程规模: ***万元 投标人资质要求: 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A、投标申请人必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年检合格有效),且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施工企业须持有效的入滇备案证.(B、C要求在备注) 是否资格预审: 是 报名开始时间: ****-**-** *:** 报名截止时间: ****-**-** **:** 报名地点: 云******(开发区紫溪大道三号桥头拨云中心***室) 联系人: 将吉、段盈 联系电话: ***********/*********** 资格预审条件或报名要求: 报名时须由投标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本人前来报名,报名时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省外企业时须持有效入滇备案证;以上证书证件必须为有效的原件(当时核对后退还),并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存。 工程详细信息: 本项目计划投资约***万元,工程无预付款,采用融资模式。项目投融资合作实施办法:*、由承包人融资的***%工程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第一年内支付**%,第二年内支付**%,第三年支付**%。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个点计息,利息与工程款同期支付。*、由承包人融资的***%工程款(含施工合同总价款*%的质量保修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息。计算起点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为准。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未能在乙方上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后**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的,以第**个工作日作为计算利息、支付融资款和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起点时间;若由于乙方资料不全或工程质量未达到验收条件导致竣工验收不能通过,责任由乙方承担。工程施工期间不计利息,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从支付之日起不再计算银行利息。 备注: B、投标申请人须持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的基本帐户存款不低于***万元的银行现金存款自有资金证明。自有资金证明必须由投标申请人基本帐户所在开户行出具。投标申请人中标后,必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日历天内,将不低于中标价***%的资金打入楚雄辖区内银行设立的甲乙双方共管账户内,该资金只能用于本项目的建安工程费。中标人若不按甲方要求履行,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依次替补中标单位;C、拟派项目经理须持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证;且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B证),并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单位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单位名称一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相关描述以资格预审文件为准。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