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邵阳新邵县所属学校学生食堂餐桌椅采购项目(XSZC-[2014]025)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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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县所属学校学生食堂餐桌椅采购项目(XSZC-[****]***)变更公告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邵县所属学校学生食堂餐桌椅采购项目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更正事项:一、原招标文件第四章第*.*项“本项目分四个包,独立进行评标。各投标人可投任意一个包,须分开制作投标文件,同一投标人只能中一个包。按综合得分高低分包推荐一个中标候选人。包一中标候选人不能参与包二、包三、包四的评标,以此类推。”现变更为:“本项目分四个包,独立进行评标。每个投标人只可投一个包。按综合得分高低分包推荐中标候选人。”二、原招标文件第八章招标内容及数量中“所购餐桌均为四座连体餐桌,每套采购单价:实木餐桌不超过***元,玻璃钢餐桌不超过***元,不锈钢餐桌不超过***元。”现变更为:“所购餐桌均为四座连体餐桌,每套采购单价:实木餐桌不超过***元,玻璃钢餐桌不超过***元,不锈钢餐桌不超过***元。”三、原招标文件第八章采购人要求中“*、样品:各投标人需提供样品,样品的材质、油漆必须与投标产品一致,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则样品不计分。中标的单位其样品予以封存用于交验货时比对。尺寸必须达到最低标准以上,否则视为不实质性响应。验收时,产品的材质、样式、油漆均以样品为依据,按每批次不低于**%的比例随机抽查,由质检部门采用含破坏性检测在内的各种检测手段进行检验,若抽查样品不能满足材质要求的,则该批次产品全部拒收。”现变更为:“★*、各投标人需提供样品,样品的尺寸必须达到最低标准以上,材质、油漆必须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将采用含破坏性检测在内的各种检测手段进行检验,若样品尺寸、材质、油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样品分计零分,评标时对样品的破坏性检测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已承担。中标候选人的样品予以封存,用于交验货时比对。交货时,中标人必须按批次将投标产品成品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再送至采购人指定学校。验收时,产品的尺寸、材质、样式、油漆均以样品为依据,按每批次不低于**%的比例随机抽查,由质检部门采用含破坏性检测在内的各种检测手段进行检验,若抽查产品的尺寸、材质、样式、油漆与原封存样品不一致的,则该批次产品全部拒收,造成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供货商负责。”四、原招标文件中涉及资格性条件、评分标准的“原件备查”的证书、发票等原件,开评标时不做审查,在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审查。五、每个包的投标产品桌面和凳面颜色必须一致。六、样品提交的时间原为“**** 年** 月 **日 ** 点** 分前(北京时间)”,现变更为“**** 年**月**日 **点** 分前(北京时间)”。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原为“****年**月 ** 日上午*时**分(北京时间)”,现变更为“****年**月*日上午*时**分(北京时间)”。凡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以上内容的,做相应变更。供应商认为本变更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变更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人名称:新邵县教育局 地址:新邵县酿溪镇联系人:谢华林 联系电话:****-*******(办)采购招标机构: ******联系人:柳金凤 黄婧 ****—*******(办)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新邵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地 址:新邵县财政局办公二区联系人:李卫国 联系电话:****-*******(办)**********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