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鹤壁鹤壁市淇滨区刘庄中心社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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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鹤壁市淇滨区刘庄中心社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监理,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鹤壁市淇滨区金山办事处,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受项目业主委托对本项目监理进行招标代理,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工程名称:鹤壁市淇滨区刘庄中心社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监理(第二次)*、工程地点:淇滨区金山办事处刘庄村*、标段划分:一个监理标段*、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质量要求:合格*、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监理服务期(计划):同施工周期及缺陷责任期三、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要求*、本次招标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等;(*)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以上或监理综合资质;(*)拟派项目总监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年**月*日起)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份(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企业报名时需提供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需在有效期内)*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报名要求有意投标的单位请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场报名,并携带企业资质证副本、企业营业证副本,总监注册证、职称证,类似业绩至少一份、投标单位须出具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所有证件提供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注: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评标时,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五、公告发布及报名地点:报名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每天上午*: **—**:**,下午**:**—**:**(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大厅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七、联系方式招标人:鹤壁市淇滨区金山办事处地址:淇滨区金山办事处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河******地址:鹤壁市淇滨区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