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抚州金溪县城南广场安置房1#、2#楼工程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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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溪县城南广场旁边安置房*#、*#楼建设工程,经县政府批准建设,本工程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工程项目招标代理实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一、 代理内容:城南广场旁边安置房*#、*#楼建设整个招标代理全过程(含招标公告的发布、编制招标文件及材料备案等)。二、 代理费用:项目投资约****万元。本次代理费用根据金监字(****)*号文件精神执行。三、 投标报名资格条件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代理机构资质乙级(含乙级)以上,熟悉建筑行业行为规范标准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代理机构可以报名参加投标,并按要求接受招标单位的资格审查。四、 报名应提供证件(书)投标报名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到场,并提交有关原始证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书、职称证书及本人身份证、技术人员职称证书(造价师证)、身份证、一寸免冠照片*张和相关证件到金溪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带备案后的材料、近*年(****-****年)业绩及财务报表,同时提供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五、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不含工休日、节假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持相关证件(书)按要求报名,报名期限为*天,通过资格审查合格后,将通知合格投标单位,于****年**月**日下午*:**到现场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一家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必须在**月**日上午**:**至县房管局签订代理合同,并商讨编制招标文件的相关事宜,逾时未到,招标单位有权在抽签排序人中确定另一单位作为中标单位。六、 报名地点报名地点:金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行政服务中心六楼)报名联系人:邓筹平联系电话:***********招标人:金溪县房地产管理局法定代表人:唐国宁****年**月**日招标监管机构签收 金溪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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