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澧县临江西路提质改造工程招标公告(重新)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澧县临江西路提质改造工程,该项目已由澧发改投【****】**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事项已由澧发改招【****】**号文件核准,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澧县临江西路提质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澧县澧阳镇*.* 建设规模:一标段:(K*+***—K*+***段)长****m,车行道宽**m,人行道宽*m。主要工程量包括:土方工程、车行道、人行道、排水、路灯、绿化、交通设施工程及临时道路等,计划投资****.****万元。二标段:(K*+***—K*+***段)长****m,车行道宽*.***m,人行道宽*.***m,车行道结构层厚*.**m。其主要工程量包括:路基给排水土方、排水工程、路面硬化、人行道板铺装、路灯工程、交通设施、行道树及公共设施,计划投资****.****万元。*.* 工期要求:一标段:***天(日历日);二标段:***天(日历日);*.*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年***号令规定保修;*.*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是澧县临江西路提质改造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施工图纸为准;*.*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标段划分:二个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具有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根据澧县县委、县政府《城建项目融资办法》的规定,投标人报名前在招标人处办理融资证明;*.*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经营状况及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专业项目经理证书,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任职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 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其中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 * 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 人、施工员 * 人、安全员 * 人、质量员 * 人。 *.*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号文件中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投标保证金*.*本项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帐*.*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一标段:人民币壹拾伍万元;二标段: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投标保证金由各投标单位从本企业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注:该系统无法退还个人帐户打入的资金)。开户名称: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澧县澧浦路分理处一标段帐号: **** **** **** **** **** **** **二标段账号: **** **** **** **** **** **** **省外建行系统内转帐须选择汇划方式。若有疑问请与建设银行联系,联系电话:****-********.*投标申请人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澧县临江西路提质改造工程” 一标段或二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后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年**月**日~****年**月**日(每日*:**至**:**, **:** 至 **:**,节假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止到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澧县政务中心*号楼*楼)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逾期不予办理。*.*本项目相关文件获取人必须为投标申请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单位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书的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日期。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原始公章印并装订成册。(所有证件均须处于有效期内):(*)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单位介绍信(原件);省外企业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招标人为投标报名人出具的融资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营业执照副本; (*) 资质证书副本; (*)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 税务登记证副本; (*) 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原件); (*) 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原件);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上岗证,(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原件); 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注册单位均需与投标申请人单位一致; *.*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售价肆佰元/套,获取招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图纸押金每套壹仟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澄清答疑采用网络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投标申请人自行查阅。*.* 如投标人提供以上资料查实为虚假资料,招标人将拒绝该投标人投标,并报请建设主管部门对其不良行为作出处理。*.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开标地点: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澧县政务中心*号楼*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必须为企业法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开标时间为****年 **月*日*时**分。** 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标监督机构为澧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联系方式招 标 人:******地 址:澧县澧阳镇解放路****号联 系 人:周亚梅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湖南******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号水岸天际*栋***湖南******澧县办事处 地 址:澧县澧阳镇兰江路水竹居巷**号 联 系 人:张 新 电 话:***********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