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延庆县千家店镇红旗甸河下游中央农业综合开发生态环境治理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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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受延庆县千家店镇人民政府委托,对“延庆县千家店镇红旗甸河下游中央农业综合开发生态环境治理项目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延庆县千家店镇红旗甸河下游中央农业综合开发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工程建设地点:延庆县千家店镇;(*)招标范围:包括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总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二、招标人:(*)名称:延庆县千家店镇人民政府;(*)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千家店镇后沟村**号;(*)联系电话:***-******** ;三、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北******;(*)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号;(*)联系人:岳春梅;(*)联系电话:***********;(*)传真:***-********。四、工程情况简介:(*)施工图纸情况:已出齐;(*)场地准备情况等:已具备施工条件。五、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含)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甲级(含)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年检合格,企业信誉良好,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验,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是受聘于投标人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水利水电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执业资格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七、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八、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凡前来报名的投标申请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份),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报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已年审合格);*、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地点:北京市延庆县千家店镇会议室招标文件出售价格:每本人民币***元,售后不退。报名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每天上午*:**-**:**到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休息)。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每天上午*:**-**:**到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休息)。九、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十、其他: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另行通知项目评分方法和标准:综合评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