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宾阳县宾莲路道路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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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项目名称:宾阳县宾莲路道路改造工程*、建设地址:宾阳县县城城东新区(信息片区至城市综合体段)*、项目概要:本项目为改造道路工程(包括市政管网、照明工程、交通标志线和景观绿化),道路全长****米,道路红线宽度为**米(道路中间机动车道路宽**.*,两侧绿化分隔带各宽*米,非机动车道各*.*米,人行道各*.**米),道路级别为城市主干道。路面形式为沥青混凝土路面,道路横断面型式为:三幅路,双向六车道,设计行车速度为**km/h。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及拟采取的减缓措施*、社会环境:项目涉及到征地拆迁,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妥善处理好征地拆迁补偿问题,避免带来较为尖锐的社会环境问题。*、大气环境: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源为建筑拆除、材料运输与装卸、土石方填挖导致的扬尘,应采取多洒水等措施降低扬尘影响;经预测,项目运营远期,沿线敏感点NO*、CO等因子浓度值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中的二级标准。*、声环境:施工机械噪声对沿线敏感点影响较大,应在与敏感点距离较近的施工现场场界处设隔声板围挡降噪,禁止夜间和午间施工作业,高噪声机械设备的施工集中安排在昼间;对临近敏感点的施工便道,实行限速、禁鸣等措施。经预测,项目营运将使周边距离拟建道路较近的敏感点噪声超标。为减缓项目交通噪声对沿线敏感点带来的影响,本评价拟对沿线超标建筑采取换装通风式隔声窗的降噪措施。*、地表水环境: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肥,项目生产废水经过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会对地表水体造成不利影响;雨水工程、污水工程需与道路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以减少营运期污水排放对区域水环境的不利影响。*、地下水环境:项目挖方路段不会挖至地下水稳定水位之下,填方路段也不涉及填堵落水洞等,路基挖填方不会影响区域地下水水位或水量;化粪池、沉淀池挖深应不低于地下水位,在做好防渗措施后,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小。*、生态环境:项目区域以人工培植的次生植被及农业生产植被为主,项目的建设不会对种群结构和物种的正常生存和繁衍构成不利影响;项目建设中沿线受影响的野生动物主要为适生于人类活动干扰的常见物种,故项目的建设也不会导致评价区内动物物种多样性的降低。*、固体废物:施工期永久弃渣及时运至指定弃渣场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及时转运至城市垃圾填埋场填埋,对环境影响小;营运期固体废物全线有宾阳县环卫部门进行收集处理,对环境影响不大。三、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及防范措施项目位于宾阳县县城城东新区,在运输单位及相关部门加强管理,认真按相关规定进行危险品运输的情况下,本项目发生危险品运输事故及因此造成恶性污染事故与危害的几率很低。四、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环境空气质量:项目所在区域SO*、NO*、PM**、TSP、CO等因子监测值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中二级标准的要求,本底浓度低,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处于清洁状态。*、地表水环境:根据水环境现状监测数据可知,老覃村附近水渠和凤凰水库水质均达到相应的水功能区划要求,即达到GB****-****《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Ⅴ类标准要求,区域地表水体水质状况一般。*、地下水环境:根据本次评价对项目所在区域附近的老覃村、中门和凤凰村等地下水质量现状监测结果,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良好,现状地下水样品中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Ⅲ类标准要求。*、声环境状况:通过对道路沿线布点进行现状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受宾莲旧路和周边道路交通噪声及在建工地施工噪声的影响,老覃村、城市综合体(在建)、力沃幸福里(在建)监测点的昼间、夜间监测值均超过GB****-****《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相应标准要求;中门、凤凰观澜尊府监测点昼间、夜间监测值均能满足GB****-****《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相应标准要求。说明评价区内各敏感点受现状道路交通噪声一定的影响。*、生态环境:项目所处区域已经完全处于人类开发活动范围内,无原始植被生长和珍稀野生动物活动,区域生态系统敏感程度较低。项目永久占地区植被以栽培植被为主,临时占地区植被为人工植被和农作物等,涉及植物种类有行道树、桉树、竹子、甘蔗等常见物种。评价区内动物多为适生于人类活动影响的各种常见两栖、爬行类、鸟类等动物及家禽等,未发现受国家及自治区保护物种存在。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认为,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宾阳县县城总体规划(****-****)》和《宾阳县县城城东新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其建设对完善城东新区路网,推动城东新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东新区及整个宾阳县城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项目建设未涉及无法避让的重大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主要发生于施工期,建设单位应按照本评价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加强施工队伍的环境保护教育,严格管理,文明施工;工程承包商在签定承接合同中应有明确条款,对施工期采取的防治措施落实予以承诺,尽可能减少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因此,只要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本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环境管理措施等,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调查范围:受项目建设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主要事项:①对拟建项目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④其它建议和要求等。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本次公示主要采取网上公告的形式进行公示。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电话联系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见本次公示附件,如需索要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请联系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环评单位。八、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广西宾阳县昆仑******地址:宾阳县永武街***号 邮编:******联系电话:***********联系人:李彩雄九、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评价机构名称:东方******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铁西路**号 邮编:******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dfhygx@***.com联系人:陈工十、公示有效时间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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