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制度体系服务项目(重招)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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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制度体系服务项目(重招) ******广东分公司受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的委托,拟对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制度体系服务项目(重招)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FE***GZB,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五个工作日。采购项目编号:****-****-FE***GZB。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制度体系服务项目(重招)。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政府采购品目编号:C****(其他服务类)。服务期限:*年。采购预算:**.****万元。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服务内容数量完工期最高限价地方技术规范类的完善*项详见用户需求书中要求人民币**万元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编用户需求书。供应商资格: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投标人为专业从事标准化工作的企事业单位或在穗有办事机构的国家重点大学。(*)、投标人需出具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和公平竞争承诺书(见参考模版)(*)、在广东地区有良好的的售后服务机构,或本项目的技术支持合作方;购买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a.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原件核对后当场退还)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b.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原件核对后当场退还,事业单位无需递交);c.委托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证件原件核对后当场退还)。d.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报名和获取谈判文件。仅接受通过以上方式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报价。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期间(工作日上午*:**-**:**和下午*:**-*:**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广东分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号越良大厦*楼***-***室)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年**月**日(星期五)下午*:**。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区越秀北路***号越良大厦*楼开标室。谈判时间:****年**月**日(星期五)下午*:**。谈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区越秀北路***号越良大厦*楼开标室。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戴小姐采购人联系人: 赵工电话:***-********-***电话:********传真:***-********传真:********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号越良大厦*楼***-***室联系地址:广州市文明路贤思街**号邮编:******邮编:******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越秀桥支行帐号:*************************广东分公司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