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关于珠海市人民检察院电子物证实验室建设采购项目的答疑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受珠海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珠海市******(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市人民检察院电子物证实验室建设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HGP****-***HW)进行公开招标,现就以下内容作出澄清修改:招标文件P** 第**项删除中“*)未按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投标一览表》和《经济价格投标一览表》)规定要求填写或者字迹模糊不清的;**)商务技术投标文件和经济价格投标文件未分开单独密封的;**)“第一部分:商务技术标书”中出现投标报价的;”特此公告澄清! 珠海市人民检察院珠海市**********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