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恩施州、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智能化系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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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恩施州、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成交商,恩施州、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智能化系统工程总投资约****万元,此次采购预算为**万元。采购内容:对恩施州、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智能化系统工程进行初步设计与修改(包括各系统施工图深化设计与出图、相应的预算书、设计变更与土建、二次装修等设计单位进行设计的沟通与配合、施工中的图纸变更与配合、参与中间验收与竣工验收等工作)恩施州、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于 **** 年**月**日在 网上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 ****年**月**日在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一室进行竞争性谈判,并于 **** 年**月**日完成评审工作。根据评审委员会提交的评审报告,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已经确认竞争性谈判结果,现予公示。二、竞争性谈判结果恩施州、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成交候选人名称******响应报价******.**元三、公示时间公示期为 **** 年 **月**日**时**分至 **** 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四、异议与投诉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活动。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采购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恩施自治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或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地 址:湖北省恩施市施州大道**号 联系人: 李先生 电 话: *********** *.代理机构:****** 地址: 恩施市大桥路惠馨园小区四栋二单元****室联系人: 刘女士 电话(传真): ****-******* *.行业主管部门:恩施自治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 址:恩施市施州大道金安大厦A座*楼 联 系 人: 姚科长 电话(传真): ****-*******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科)地址:湖北省恩施市施州大道**号邮政大楼*楼联系人: 余进 电话(传真):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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