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关于杭州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杭州市河道水生态环境调查项目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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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受杭州市市区河道监管中心委托,就杭州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杭州市河道水生态环境调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HZWS****-HDJGZX**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监测范围(详见采购文件附表)。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供应商报名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至****-**-*(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下午:**:**-**:** 地点:杭州市文二路***号省能源研究所*号楼*楼 标书售价:每本***.**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 **:** 六、投标地点:杭州市市区河道监管中心(杭州市复兴南路***号) 七、开标时间:****-**-** **:** 八、开标地点:杭州市市区河道监管中心(杭州市复兴南路***号)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杭州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杭州市河道水生态环境调查项目:****.**元; 交付方式:电汇,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两天到达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户名):******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市潮王路支行 银行账号:******************* 十、其他事项: *、购买标书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均需加盖公章) 质疑和投诉:应标人如认为采购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发售标书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提出质疑;应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的产生过程存在违法行为,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提出质疑;应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杭州市政府采购监管处联系电话:******** 十一、招标文件详见附件。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点:杭州市文二路***号省能源研究所*号楼*楼 联系人:许杭萍、高琳 联系电话:****-********、********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