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新昌县城南乡潜溪村丁村入口整治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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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乡潜溪村丁村入口整治景观工程,经村两委讨论,由城南乡公共资源交易办公室核准,决定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新昌县城南乡潜溪村村民委员会 二、工程概况: *、城南乡潜溪村丁村入口整治景观工程,包括公园建设、绿化、路灯安装、一座生态厕所建设、污水管网预埋、新桥油漆等工程,具体见施工图纸,同时由村指导。 *、施工要求:符合验收标准。 *、承包方式及标的价:承包预算价为******元(含税); *、工期期限:**日历天,具体时间在合同中约定; *、付款方式: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上级资金到位后支付。 三、评标办法:单价让利法(让利率*%--**%)。 四、投标申请人要求:具备园林建筑三级资质以上企业,同时具有近年园林工程建设施工经验的企业均可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承办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和企业介绍信,同时提供园林工程建设施工合同。授权委托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新昌县外企业还须提供新昌县建管局备案证明。(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投标报名时间、地点、报名费: (*)报名时间:****年**月**日下午*:**---**:** (*)地点:乡政府三楼***室 (*)报名资料费:***元(售后不退) (*)投标时间:****年**月**日上午**:**城南乡政府*楼会议室举行。 (*)保证金: 办理申请时,应缴纳投标保证金*.*万元人民币,在开标前存入或转入招标人账户,开户单位:新昌县城南乡村集体财务管理中心,新昌农村合作银行城东支行,账号:***************。开标后,中标者在中标公示后*日内签订合同,不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按财务规定程序退还(不计息)。 *、工程履约保证金*万元,在工程合同签订前交付给业主,若中标人不能按要求如数缴纳,招标人有充分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达到要求等级标准以及竣工资料提交有关部门后一年内返还(不计息)。 联系人:王孝余 电话: ****-******** 蔡林灿电话:*********** 李 东电话:*********** 城南乡潜溪村村民委员会 城南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