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MYZC招(2014)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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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关于绵阳市红十字中心血站采购项目 采购结果的预公告 绵公资采购结果预公告〔****〕***号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监管和执行的若干意见》(川财采〔****〕**号)的规定,现将绵阳市红十字中心血站采购项目采购结果预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绵阳市红十字中心血站 二、采购项目名称:接触式平板血浆速冻机、全自动全血成分分离机等 三、采购项目编号:MYZC招(****)**号 四、项目包个数:*个 五、采购组织单位: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评标日期:****年**月**日 八、评审委员会成员:笪旭辉、向仲朝、石明金、周胜国、姜怀芜、范文成、蔡和莫九、评标结果: 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金额(万元) 包一 第一中标候选人 四****** *.**** 第二中标候选人四******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包三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第二中标候选人四****** **.**** 第三中标候选人 四川省****** **.**** 包四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成****** ***.**** 包五 第一中标候选人 深圳市****** ***.**** 第二中标候选人山东威高集团医****** **.**** 第三中标候选人 四****** **.**** 包六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四****** **.**** 包七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第二中标候选人绵阳高新******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包八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第二中标候选人苏州******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包二:有效供应商不足*家,废标。 十、本预公告期限:为网上发布之日起的*个工作日。 十一、本预公告的效力:在采购结果预公告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组织单位提出书面意见,但不得以供应商质疑的形式提出。采购组织单位收到供应商的书面意见后,应当进行核实,发现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按照规定不应为中标、成交供应商的,采购人应当不予确定其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供应商认为采购结果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进行质疑的,应当在采购结果公告后提出。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地址:绵阳市涪城区石塘路*号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组织单位地址:绵阳市三江西路北段*号桃花岛商业街第*幢商业楼。 联系方式:交易评审科电话 ****-*******,现场监督科电话 ****-******* 特此公告。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