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MYZC招(2014)1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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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关于绵阳市人民检察院采购项目 采购结果的公告 绵公资采购结果公告〔****〕***号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监管和执行的若干意见》(川财采〔****〕**号)的规定,现将绵阳市人民检察院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绵阳市人民检察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检察机关检察业务专业系统设备 三、采购项目编号:MYZC招(****)***号 四、项目包个数:*个 五、采购组织单位: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评标日期:****年**月*日 八、评审委员会成员:郭兴吉、候毅、景吉星、邱金意、林斌 九、采购人确认结果: 中标人 投标人名称 金额(万元) 中标人****** ***.**** 十、质疑的法定时间和方式:其他供应商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组织单位提出质疑。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地址:绵阳市子云街北路**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组织单位地址:绵阳市三江西路北段*号桃花岛商业街第*幢商业楼。 联系方式:交易评审科电话 ****-*******,现场监督科电话 ****-******* 特此公告。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