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海关于开展2014年度房地产企业资信评价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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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建设局,国家级开发区建设局,南海新区建设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加强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确保房地产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现将开展****年度房地产企业资信评价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参评企业全市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企业(含外地进威企业)。二、评价期****年**月*日至****年**月**日三、评价步骤(一)企业自查、准备阶段(时间截止至****年**月**日)由各开发企业进行认真自查,并实事求是的填写好《房地产开发信息统计表》(详见“威海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内的相关内容,涉及到资信评价期内的工程情况及加分信息,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证明(一式两份),与打印出的《房地产开发信息统计表》合订成册。于**月**日前将复印材料、原件证明资料等上报至所在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市直开发企业直接上报至市城乡建设委)。未按时上报资信评价相关资料的开发企业,资信评价活动结束后进行整改或取消开发资质。(二)初审阶段(****年**月**日—**月**日)由各区、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重点审查企业资信评价期内的工程情况和加分表的信息是否属实,并结合日常工作进行综合考核,形成初步审查意见,于**月**日前上报市城乡建设委。(三)终审和抽查阶段(****年*月*日—*月**日)市城乡建设委组织对各区、市上报的开发企业资信评价材料进行最终审核;并根据各区、市提出的初审意见,到各区、市分别抽取不少于三分之一的开发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和确认,形成最终审查意见并确定企业资信评价等级。对弄虚作假的企业,将结合资信评价活动给予严肃处理。四、结果及适用(自****年*月开始起,公示期为两周)审查的结果在“威海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威海房地产综合信息网”和有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外地进威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企业,纳入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信评价管理,并将评审结果通报开发企业注册所在地开发主管部门。附件:****年房地产开发企业资信评价评分标准威海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年**月**日附件:****年房地产开发企业资信评价评分标准类别企业资信评价基础分**类别优良行为(加分内容)最高加分证明材料企业实力资质开发资质等级为一级、二级、三级的,分别加**分、**分、*分,四级、暂定不加分**资质证书项目(土地)储备每*万平方米加*分*土地证经营年限每满*年加*分*资质证书开发业绩近*年竣工业绩,每**万平米加*分**竣工备案证表彰奖励项目表彰评价期内开发项目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县处级表彰的,每个项目分别加*分、*分、*分、*分,同一项目只取最高级别表彰**证书、奖杯、通知、公告等 企业表彰评价期内开发企业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县处级表彰的,每项分别加*分、*分、*分、*分,同一级别表彰最多取两次** 住宅产业化绿色建筑评价期内取得三星级设计、运行标识认定,每*万平米分别加*.*、*.*分**证书、通知、公告等 评价期内取得二星级设计、运行标识认定,每*万平米分别加*.*、*.*分**评价期内取得一星级设计、运行标识认定,每*万平米分别加*.*、*.*分**性能认定、康居示范工程评价期内康居示范和*A性能认定在初审、中期检查、终审阶段,每*万平米分别加*.*、*.*、*分**证书、通知、公告等评价期内*A性能认定在初审、中期检查、终审阶段,每*万平米分别加*.*、*.*、*.*分**评价期内*A性能认定在初审、中期检查、终审阶段,每*万平米分别加*.*、*.*、*.*分**开发经营开发业绩评价期内每新开工*万平方米加*.*分**施工许可证评价期内每竣工*万平方米加*.*分**竣工备案证新取得土地评价期内取得土地每*万平方米加*.*分**土地证在建工程近*年新开工(含评价期)每*万平方米加*.*分**施工许可证社会公益安居工程评价期内实施棚户区(旧村改造)每***户加*.*分*建设主管部门认定评价期内建设公租、廉租房每***户加*分**捐款评价期内用于社会公益事业捐助资金折合人民币每**万元加*.*分**科级以上单位证明纳税评价期内纳税金额每***万加*分** 税务证明支持参与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企业积极参加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以及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加*-*分*各区、市主管部门认定市房协轮值会长单位、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会员单位分别加*分、*分、*分、*分、*分*市房协证明在行业刊物上发表文章的,每篇*.*分*各区、市主管部门认定投诉处理建立良好的投诉处理机制建立并运作良好的加*-*分*各区、市主管部门认定类别不良行为(减分内容)最高减分(或直接列为整改或注销资质)依据资质材料违规获得资质采用虚假证明材料等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的注销资质各区、市执法检查通报;信访、投诉案件查实的擅自变更资质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的注销资质注册资金不足企业注册资金(以实收资金为准)未达到规定要求的扣*分资质降级变更未备案开发企业的法人、企业名称、注册资金等变动,未按规定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的,每项扣*分*超资质开发开发企业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扣*分*建设 内容擅自变更项目建设条件擅自变更项目已批准的规划设计或项目性质的,每个项目扣*分 **各区、市执法检查通报;信访、投诉案件查实的未按相关部门核准的规划或施工图文件进行开发建设的,每个项目扣*分**质量管理违规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不按规范建设,明示或暗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和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每个项目扣*分**偷工减料,或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施设备,每个项目扣*分**施工现场不规范项目土石方和渣土开挖、堆放及施工现场围挡等不规范的,每个项目扣*分**施工环境不规范项目建设在城市环保、市容、环卫、绿化、市政设施管理等方面存在违规行为的,每个项目扣*分**安全事故项目建设过程出现安全事故每次扣*分,人身伤亡的,每人次扣**分否决,不得进入*A级拖欠工程款拖延支付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扣**分否决,不得进入*A级各区、市执法检查通报;信访、投诉案件查实的验收手续不齐开发项目未经竣工验收或经验收但不合格即交付使用的扣**分否决,不得进入*A级档案报送不规范未按规定期限内报送工程竣工档案的,每个项目扣*分*手续办理手续不全未按规定办理《建设工程档案移交责任书》的,每个项目扣*分*各区、市执法检查通报;信访、投诉案件查实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发建设的,每个项目扣*分整改项目转让违规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擅自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每个项目扣*分整改销售手续一房多售、倒卖楼座、楼座抵顶工程款等扣*分整改意见书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变更《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中约定的条件进行房地产开发经营的扣*-**分整改意见书办公室认定质量投诉质量事故项目建设过程出现质量事故的每次扣**分,影响恶劣的每次扣**分注销资质各区、市执法检查通报;信访、投诉案件查实的保修责任开发企业未按有关规定对房屋质量进行保修的扣*分**信访部门,各区、市主管部门认定投诉上访因甲方原因引起用户到国家、省、市、区上访,每次扣*分、*分、*分、*分注销资质经营状况开发违时企业连续两年无开发业绩扣**分,连续*年无开发业绩扣**分注销资质 各区、市执法检查通报;信访、投诉案件查实的违规预、销售未在售楼处醒目位置摆放(张贴)有关证件(书、明)的,每次扣*分*在未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的情况下,开发企业或开发企业委托他人,通过内部认购等方式变相预销售房屋,收取购房人定金等预售房款的扣*分**虚假宣传在房地产销售中未明码标价、或采用虚假标价、虚构折减等价格欺诈行为的,房屋销售面积存在“缺斤短两”的,每项扣**分注销开发企业发布或委托他人发布虚假欺诈、违规违法、违背社会公德房地产广告,侵害购房者合法权益的,每次扣*分;整改中介代理违规委托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资格的机构或个人销售(或代理销售)商品房或发布房地产广告的每次扣*分**合同违约无正当理由延期交付商品房屋的扣*分**签订购房合同后,房屋设计变更未能及时通知购房人引起纠纷的扣*分**未向购房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扣*分整改配套设施公建、配套设施不齐开发项目竣工后未按规定提供社区居委会用房、小区物业管理用房及配套建设的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区服务、行政管理、市政公用、商业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的,每项扣*分整改各区、市执法检查通报或主管部门认定违规交付开发项目道路、绿化、水、电、暖、气、通信等相关配套公用设施未配套齐全即交付使用的,每项扣*分**选聘物业违规未按规定通过招标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每个项目扣*分**物业资料移交违规未按规定与前期物业办理物业承接手续,并移交物业档案资料,每个项目扣*分**未交物业费未按规定缴纳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付给买受人的物业服务费,每个项目扣*分**侵犯业主利益擅自处理、占用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每个项目扣*分*业务工作未报送统计数据未按规定报送房地产统计报表及相关资料,逾期每天扣*.*分,超过一周未上报视为不报,扣*分;弄虚作假、违反《统计法》及相关规定的每项扣*分整改各区、市主管部门认定未交保险开发企业未为职工交纳各类保险的,每人次、每项扣*.*分**劳动合同、保险证明人员不足开发企业所拥有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的,高级每人扣*分,中级每人扣*分降级企业主体违规未按时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学习等活动以及未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的,每次扣*分**各区、市主管部门认定开发企业未经开发主管部门同意擅自参加各种评优、评奖活动,每次扣*分整改 (注:资信评价相关加减分内容,按照****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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