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新建金口河区粮食储备库项目招标公告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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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招标公告发布人******发布时间****/**/**涉及项目名称、标段新建金口河区粮食储备库项目变更内容新建金口河区粮食储备库项目补遗书(**)号致:各潜在投标人*、删除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七章第一节一般要求第***.******.***条“环境保护方面的其他要求如下:承包人应具备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四川省环境污染防治工程等级确认证书甲级(同时具备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音、震动、环境生态保护工程、环境在线监控与预警系统)资质(不含临时资质),并提供该证书复印件”。*、招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由原来的“****年 ** 月 ** 日 ** 时 **分”更改为“****年 ** 月** 日 ** 时 ** 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由原来的“乐山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楼招投标中心(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中段***号),本项目开标室。”更改为“乐山市中区龙游路西段***号三楼(嘉兴路与龙游路交汇处)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投标保证金缴纳到账截止时间由原来的“****年 ** 月 ** 日** 时”更改为“****年 ** 月 ** 日**时”*、其他内容保持不变。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特此说明!招标人:**********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