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阳安阳市政府采购“户外LED发光字制作及安装”项目澄清与修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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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采购项目开展情况,现对中共安阳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所需“户外LED发光字制作及安装”项目(采购编号:安财招标采购〔****〕*** 号)项目进行如下澄清与修改:*、《谈判文件》第一部分第七条“投标单位资格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广告经营许可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变更为“投标单位资格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谈判文件》第一部分第三条“发售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上午*:**--**:**、下午**:**--**:**”变更至“****年**月**日—****年**月**日;上午*:**--**:**、下午**:**--**:**”。*、《谈判文件》第一部分第五条“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月**日下午*:**”变更为“****年**月**日下午*:***、《谈判文件》第二部分第一章“集体勘察现场实时间:****年**月**日上午**:**”变更为“****年**月**日上午**:**”*、其他条款不变。本次“中共安阳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所需户外LED发光字制作及安装项目澄清与修改”将构成《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取代《谈判文件》中被澄清修改的部分,对所有投标单位均具有约束力。项目负责人:黄鑫联系电话: ****-*******、*******、*******安阳市方正******二O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