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鹤峰县溇水河亲水平台装饰工程(苗木种植部分)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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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鹤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函(县财采计【****】***号)要求,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县城镇建设指挥部的委托,拟对溇水河亲水平台装饰工程(苗木种植部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鹤峰县溇水河亲水平台装饰工程(苗木种植部分)  二、项目编号:HFXZFCG****-***号   三、项目内容:  (一)采购范围:绿化苗木购置、栽植及后期养护管理。  (二)工程地点:亲水走廊  (三)工期: ****年*月**日前 完成。  (四)付款方式:工程验收合格后付成交金额的**%,成交金额的**%留作质保金,质保期二年,到期后采购方一次付清(不计息)。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供应商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三) 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  (五)本次谈判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供应商应将以下资质证件单独密封,并在封面上注明“资格、资质证明文件”、资质证件清单、投标人名称、地址及电话,随同响应文件一同递交至谈判地点。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国税、地税);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拟派的项目经理资质:市政工程三级项目经理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   *、城市园林绿化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六、领取谈判文件时间: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止。  七、领取谈判文件地点: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股(原民政局办公楼五楼)。  八、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年**月**日 **:**至**:**,逾时恕不受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为谈判开始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在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会议室,递交响应文件时须递交投标保证金*****.**元(现金)。  九、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陈 先生 ****—*******(传真)  向先生 ***********        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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