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木垒县2014年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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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县****年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经昌吉回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昌州发改投资(****)***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全部中央预算内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工程名称:木垒县****年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地址:木垒县*、项目规模:PE给水管(DN***-DN***)长****米,PE排水管(DN**-DN***)长****米,供热管网采用焊接钢管(DN**-DN***)长****米。*、结构类型:/;层数:/。*、工程投资额:***万元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工期要求:计划****年*月*日开工,****年*月**日竣工。总工期***天(日历日)。*、本工程招标不分标段。*、质量标准:合格。*、招标范围:施工图内容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二、投标人资格要求*、监理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综合监理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二、评标办法:采用新建建(****)**号文综合评估法;四、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年**月**日**:**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昌吉建设网(http://***.******.***.cn/)上报名。*、报名的同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监理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万元。*、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年**月**日—****年**月*日**:**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帐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帐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新疆建业******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昌吉市北京中路支行,开户行行号:************,帐号:************),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五、招标文件的获取凡通过网上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截止后五日内,将招标文件费必须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新疆建业******招标文件费专用账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昌吉市北京中路支行,开户行行号:************,帐号:************)监理招标文件费为***元/份。并携带网上报名成功表四份(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被委托人必须为该项目报名的建造师)、投标保证金和招标文件费的银行进账单。监理单位还须携带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名单(土建、设备、安全各*人)及有关证件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到新疆建业******领取招标文件。六、联系方式:招标人: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吕致坤 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建业******联系人 :许园园 蒲东梅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昌吉州招投标监督管理站)****-*******(木垒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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