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乌尔禾油田乌109井区三叠系百口泉油藏2015年开发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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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及概要*、工程名称:乌尔禾油田乌***井区三叠系百口泉组油藏****年开发建设工程。*、地理位置:乌尔禾油田位于准噶尔盆地西北缘乌夏断裂带,行政隶属克拉玛依市管辖,位于克拉玛依市东北方向约**km,西距百口泉油田约**km。乌***井区百口泉组油藏位于乌尔禾油田的东北部,西连乌**井区,东北部与风*井区风城组油藏部分重叠。临近多个已开发区,水、电、交通便利,具有较好的开发条件。*、工程规模:乌***井区****年部署新井**口(油井**口,注水井**口),老井利用*口(F***、F***上返采油),采转注井*口(F*、F***、W****),单井设计产能*.*t/d,平均井深****m,新建产能*.**×***t,钻井进尺*.**×***m。新建**井式标准化计量站*座,单井出油管线(D**×*.*)**.*km,集油支线(D***×*.*)*.*km,集油干线(D***×*.*)*.*km,单井注水管线(DN** PN**MPa)**.**km,注水支线(DN*** PN**MPa)*.*km,简易砂石路*.*km。*、工程总投资*****.*万元。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生态环境影响本工程总占地面积**.**hm*,其中,永久占地面积*.**hm*,临时占地面积**.**hm*,本工程开发区域地表植被稀疏,本工程造成的生物量损失较小,不会造成区域的生物多样性下降,本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大气环境影响钻井期大气环境影响主要为钻井过程中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气、施工产生的扬尘以及施工车辆尾气等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上述影响随施工结束而结束;运营期主要是油气集输过程中的烃类挥发对大气环境的影响,烃类挥发量为*.*t/a。根据预测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水环境影响主要为钻井产生的钻井废水(产生量为****m*)、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产生量为***.*m*),运营期产生的采出水(产生量为****m&sup*;/a)、井下作业废水(产生量为***.*m&sup*;/a)等可能对周围水环境产生的影响。上述废水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固体废物环境影响主要为钻井废弃泥浆(产生量为****.**m&sup*;)、岩屑(产生量为****.**m&sup*;),生产过程中含油污泥(产生量为*t/a)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工程所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声环境影响开发期钻井、管线敷设和站场建设都会产生一定强度的噪声,特别是钻井过程中的噪声具有连续性,噪声强度大。运营期噪声主要为井场抽油机泵产生的噪声。本工程周围无人群聚居,不会出现扰民现象。三、环境保护对策及措施的要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选址、选线,尽量布置在植被稀少的区域;合理规划,尽量减少占地;施工结束后做好地表恢复工作;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加强宣传和教育,尽可能减小对野生动植物的影响。(*)大气环境保护措施采用密闭集输工艺,加强巡检,最大限度减少烃类无组织排放,减少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水环境保护措施开发期钻井废水排入泥浆池蒸发,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移动旱厕。运营期产生的采出水、井下作业废水等废水由乌尔禾稀油处理站污水处理装置集中处理,处理后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注水水质要求后,井下回注,不外排。(*)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护措施钻井泥浆及岩屑排入井场内防渗泥浆池中,集中固化后回填泥浆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油污泥委托克拉玛依市博达******进行回收处理。(*)声环境保护措施本工程在设备选型上选取低噪声型设备,对于机泵噪声较大的场所采用隔音或减震措施。四、评价结论要点本工程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本)》(****年修订)中“石油、天然气勘探及开采”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工程选址选线合理、采用的工艺先进、选用的设备成熟可靠,清洁生产水平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本工程采用了行之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总体布局合理,本工程在坚持“三同时”原则的基础上,并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的环境保护要求,切实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可以做到达标排放,本工程建设后,排放的各种污染物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不会导致本地区环境质量的下降,本工程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可行。五、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到环评单位、建设单位查阅报告书简本,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咨询。(*)公示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工程委托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单位名称:******联系人:薛伟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友谊路**号(*)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评价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技术咨询中心联系人:卢喜林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电子邮箱:luxilin****@***.com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号六、公众参与程序和方案*、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后*日内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在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收集公众提出的意见。*、环评报告完成报送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审批前以信息公告的形式在政府网站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开。*、发放并收集公众参与调查问卷。在信息公示、收集公众参与调查问卷基础上,统计分析公众意见,并进行信息反馈。*、新疆环境保护厅在环评报告受理、审批前和审批后对建设项目有关信息进行公示。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征求范围:关心该工程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主要事项:*、对该工程的了解程度;*、对该工程所在地环境现状的看法;*、对空气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对地表水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对地下水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对声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对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对生态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认可程度;**、对施工期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对工程建设必要性的认可程度;**、对工程减缓不利环境影响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工程建设最关心的问题;**、是否同意工程建设;**、对建设工程环保工作的预期。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工作人员以口头建议、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及看法。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年**月**日起,到****年**月*日共**个工作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技术咨询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