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吉林医药学院2014年中央支持项目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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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吉林医药学院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吉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对“吉林医药学院****年中央支持项目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招标文件编号:****-****GNJL*****/*-*二、招标项目吉林医药学院****年中央支持项目设备采购项目三、项目内容:第一包:公共管理实践教学平台第二包:口腔影像教学基地第三包:外科学实践教学基地(二)第四包:生物技术创新实验中心第五包:外科学实践教学基地(一)四、合格的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而且,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能承担本项目的相关资质。五、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售价有兴趣的合格的投标人携带法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合格投标人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于****年**月**日—****年**月**日的上午*:**-**:**至**:**-**:**时,到长春市贵阳街建设大厦(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楼)******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标书售价第一包人民币***.**元、第二包人民币***元、第三包人民币***元、第四包人民币****元、第五包人民币****元,售后不退。六、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人应当于****年**月**日*:**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七、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单位应在开标前*******交纳投标保证金,第一包投标单位应交纳人民币**,***.**元投标保证金,第二包投标单位应交纳人民币**,***.**元投标保证金,第三包投标单位应交纳人民币**,***.**元投标保证金,第四包投标单位应交纳人民币**,***.**元投标保证金,第五包投标单位应交纳人民币**,***.**元投标保证金。八、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年**月**日*:**时(北京时间)在长春市贵阳街建设大厦(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楼开标室公开进行,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九、本项目的采购预算:第一包为人民币*,***,***.**元、第二包为人民币*,***,***.**元、第三包为人民币*,***,***.**元、第四包为人民币*,***,***.**元、第五包为人民币*,***,***.**元,超出采购预算采购人不予接受。十、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吉林医药学院联系人:何求胜联系电话:****-********招标机构:******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号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室联系人:许佳办公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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