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百色百色市那坡县百合乡大华村等4个村土地整治项目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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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那坡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委托,对百色市那坡县百合乡大华村等*个村土地整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一、项目名称:百色市那坡县百合乡大华村等*个村土地整治项目二、项目编号:GXBSZC****-G*-****-NPYL 三、招标信息公告时间: ****年**月**日四、截标日期: ****年**月**日五、中标结果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共*个工作日)六、评标委员会名单: 黄河、梁志鹏、陈国勤、黄爱菊、黄建邺七、中标结果:Ⅰ 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价为人民币(大写)柒佰玖拾玖万柒仟玖佰伍拾柒元叁角整(¥*******.**),中标工期***日历天,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质量要求的合格标准,项目经理 施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价为人民币(大写)捌佰万零壹仟柒佰柒拾元贰角柒分(¥*******.**),中标工期***日历天,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质量要求的合格标准,项目经理 刘大林。Ⅱ标段:根据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 **.*条款“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弃权。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本标段作流标处理。八、建设单位: 那坡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九、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荣恒 ****-******* 传真:****-*******十、说明:*、(*)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标人如对中标结果有异议,可以在中标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招标人将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投标人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在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电话:****-********、质疑人或投诉人提供的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有关违纪违规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如不按以上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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