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长春市伊通河支流小河沿河上游段净月潭水环境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小河沿桥段)施工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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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伊通河支流小河沿河上游段净月潭水环境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小河沿桥段)施工招标招标公告招标项目编号:JYZB****-**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伊通河支流小河沿河上游段净月潭水环境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长净经审字[****]***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要求依法进行公开招标,推荐承包人。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划分**标段,为长春市伊通河支流小河沿河上游段净月潭水环境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招标范围:长春市伊通河支流小河沿河上游段来水小河沿桥段湿地净化处理及跌水设施建设工程。 *.*计划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工期***日历天。 *.*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净月潭园区内。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质量合格标准。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内完成过一项及一项以上类似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 *.*外省施工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按《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试行办法》(吉建管〔****〕**号)第八条规定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号文件)。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 ****年**月*日,每日上午 *:** 时至 **:** 时,下午**:**时至 **:**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 *.* 招标文件每标段收取费用****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地******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六.联系方式招 标 人: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招标代理机构:******办公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栋**楼)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联 系 人:吕善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