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辽宁省大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编制《辽宁省城市建成区燃煤锅炉环保设施情况调查及污染防治划》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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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大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编制《辽宁省城市建成区燃煤锅炉环保设施情况调查及污染防治划》招标公告 ******受辽宁省大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委托,对编制《辽宁省城市建成区燃煤锅炉环保设施情况调查及污染防治划》项目(项目编号:LNZC***********)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一、采购内容完成燃煤锅炉摸底工作,制定辽宁省城市建成区燃煤锅炉环保设施情况和防治规划文本。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 一 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他资格条件: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与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四、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即日起至 **** 年**月*日(节假日除外,每日*:**--**:**、**:**--**:**北京时间),供应商到指定地点领取。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一楼开标室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开标大会。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单位:辽宁省大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号——北陵公园正门泰山路东行***米右侧联系人: 邱琳靖 联系电话:***-********-*** 传真:***-********开户行:中国银行沈阳市皇姑区支行营业部 账 号:**** **** ****财务办公室电话:***-********邮 箱:****************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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