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关于安吉林业发展有限公司安吉竹博园景区智能化系统工程一期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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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委托,现就安吉竹博园景区智能化系统工程一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一、项目编号:JCGK****-***B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采购内容及数量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单位及数量*景区智能化系统工程建设项目包括视频监控系统、广播与背景音乐系统、门禁一卡通系统、智能停车系统、售票系统及电子商务系统、网络中心设备、西区管线布线施工等建设内容。*项注工期:**日历天。预算:***.**万元,投标报价超预算为无效标。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和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六、招标文件的发售:*、发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发售地点:安吉县递铺镇胜利西路**号(阳光大厦四楼)******。*、标书售价:每本***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但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质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答复。七、购买标书时应提供以下资料:*、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文件(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交税费的证明)(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各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符合要求的资质证书(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八、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保证金*****元,缴纳时间应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到帐,可用银行汇款、网银汇款,现金缴款(拒收现金)等形式缴入以下账户:帐户名称:******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浙江省安吉县支行帐号:*******************九、投标答疑时间及方式:****年**月*日下午**:**时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传真****-*******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年**月**日下午**∶**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至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号工商银行九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年**月**日下午**∶**时整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号工商银行九楼)开标,投标人必须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十二、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费用收费额按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并根据发改办价格[****]***号文件,本项目约定由中标单位支付。十四、资格审查:资格后审。经资料预审合格且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无故放弃投标。十五、业务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胡盈联系电话:****-*******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