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平乐县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站)工程的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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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嘉华******受采购单位委托,就平乐县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站)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将本次采购结果正式公布如下: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平乐县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站)工程项目编号:JH-****-**-** 二、项目简要说明:建筑、装饰工程,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三、 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年**月**日*、评标地点:平乐县诚信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平乐县建设大厦六楼)评标室五、成交供应商信息:推荐第一成交单位单位地址成交总金额(元)平乐县******平乐县平乐镇正北街黄埔路肆拾捌万零玖佰陆拾元陆角捌分(¥******.**元),推荐第二成交单位单位地址成交总金额(元)******平乐县平乐镇新安街**号肆拾捌万贰仟柒佰玖拾元玖角壹分(¥******.**元)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联系人:黄珊珊 *、电话及传真:****-******* *、联系地址:平乐县建设大厦六楼 *、邮政编码:******七、公告时间:****年**月**日八、公告说明:*、报价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首先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有关政策和法规的要求来进行质疑或投诉, 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监督管理部门:平乐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广西嘉华****** ****年**月**日附件:成交公告**.doc【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