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合肥市经开区桃花工业园汤口路与泰山路交口两栋厂房及土地使用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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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受******委托,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拓展部现对其位于合肥市经开区桃花工业园汤口路与泰山路交口两栋厂房及土地使用权转让进行公开招商。具体公告内容如下: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一)转让方:******。(二)转让标的:合肥市经开区桃花工业园汤口路与泰山路交口两栋厂房及土地使用权转让。其中,*#厂房建筑面积为****方米,位于*层,房屋总层数*层,重钢结构,内部有**吨行车,****年建成,水、电等设施齐全。*#厂房总面积近*****平方米,钢混结构,标准厂房,共三层,挑高七米二,内有超大货梯,水电设施齐全,独立变压器。具体详情以《房屋产权证》(权证字号:房地权证肥西桃花字第**********号)记载为准。土地使用权人:******,坐落:桃花工业园汤口路,地号:**-***,地类(用途):工业,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年*月**日,使用权面积*****平方米。具体详情以《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字号:肥西国用(****)第****号)记载为准。三、转让底价及转让价款支付方式(一)若只有一家意向受让方,按委托方要求,以不低于****万元进行转让。(二)若有两家或两家以上意向受让方,且均通过委托人的资格审核,则采取竞价方式,以有效最高价的原则确定成交价格和受让方。(三)受让方须于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账户一次性付清成交的中标款项。四、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及要求(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四、特别说明标的按现状移交。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标的现状及相关政策,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凡报名参与交易过程的意向受让方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现状。五、公告期限公告期限为自北京时间****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六、意向受让方的登记意向受让方可以于前述公告期限内(上午*时至**时,下午**时**分至**时)至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室咨询登记。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拓展部 联系人:赵工电 话:****-******** 传 真:****-********地 址:合肥市阜阳路**号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室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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