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关于杭州市财政局高速复印机采购的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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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受杭州市财政局委托,就高速复印机采购进行询价,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询价项目编号:ZJCT*-******* 二、询价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高速复印机*台 三、询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询价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至****-**-*(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下午:**:**-**:** 获取询价文件地点:杭州市古墩路***号紫金广场A座****室 询价文件售价:每本***.**元(售后不退) 五、询价响应截止时间:****-**-** **:** 六、报价文件提交地点:杭州市古墩路***号紫金广场A**********室 七、询价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询价保证金: ****.**元 交付方式:汇票、转帐支票、电汇 收款单位(户名):****** 开户银行:杭州联合******三墩支行 银行账号:*************** 八、其他事项: *、购买标书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质疑和投诉:询价供应商认为询价文件、询价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询价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询价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质疑询价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联系方式: 采购人: 杭州市财政局,联系人:潘成荣 联系电话:******** ****** ,联系人:郑爱娣 联系电话:******** 采购监管部门: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监督电话:******** 质疑接收人:包闽江 ,联系电话:****-******** *、其他事项: 潜在供应商在询价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获取询价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允许其获取,但该潜在供应商如对询价文件有异议应按询价文件规定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答复。 九、询价文件详见附件。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点:杭州市古墩路***号紫金广场A座****室 联系人:郑爱娣 联系电话:********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