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回山镇荷塘村村口景观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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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XCHSZ*******    新昌县回山镇荷塘村村口景观工程(二期)经村两委会议研究决定,委托回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回山镇荷塘村村口景观工程(二期)  *.招标单位:回山镇荷塘村  *.工程地点:回山镇荷塘村  *、工程范围及内容:  本工程系坎方及地面硬化工程。项目位于王家堂下树洋、浆砌坎方高约*-*.*米,长约***米,坎上口收口为*.*米,按**%计算下脚,坎方压顶C**混凝土厚**厘米,宽**厘米,找平再用*:*水泥砂浆摸光,勾缝用*:*水泥砂浆,按每平方米***元计算;干砌坎方高约*-*米,长约**米,坎上口为*.*米,按**%计算下脚约**立方米,每立方按***元计算。运输路拓宽地面硬化**厘米,约**平方米,每平方米按**元计算,行人路面硬化**厘米,约**平方米,每平方米按**元计算,水泥路栏石约**米,每米按**计算,砼路栏高约***.******.***米,宽*.**米,长约**米,用*:*水泥砂浆摸光,每立方按***元计算,填挖方****元。  *.总工程款:预算约**.*万元(含税),工程量具体按实际实量计算。   *.工程承包方式:工程以费率中标方式招标,费率下浮为*%--**%;包工包料,需中标者全垫资施工。  *.工程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年**月**日前完成全部工程,并通过竣工验收。  *.履约保证金: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壹万元整。  *付款办法:坎方完工付工程款壹万元,工程完工待上级部门验收合格下拨款到位后**日内付**%工程款,并退还工程履约保证金(不计息),预留工程款的**%作为质量保证金,其余工程款在****年底前付清,本工程保修期为一年,如在保质期内发现有质量问题,一切费用由中标者负责。  **.工程质量:工程验收质量符合县质监部门验收标准,工程验收具体以建设工程说明为准,若工程完工时与建设工程说明不符合,验收不合格,则不付款。中标者应严格按配比及规定施工和用料,招标人应派员督促中标人的施工进度和质量,中标人应服从招标人的监督。    **、其他事项:招标人应保证中标人正常施工,中标人应严格按有关操作规程施工,防止事故发生,如发生事故,一切责任、损失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所需工具、机械设备自备,施工人员的膳宿、混凝土配比实验,回弹试验及验收竣工资料,工程所用水电等施工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二、申请对象:  凡具备房屋建筑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施工企业,并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备相应资质,符合上述要求的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三、申请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年**月*日上午*:**--**:**  *.地点:回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室。  *.招标及开标时间:****年**月*日下午*:**,地点:回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四、申请手续:  *.须提供企业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委托办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费为人民币***元,售后不退。逾期、经办人不到场则不予受理。同时在报名时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现金),(已办理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不需另行缴纳,但须提交已缴纳发票复印件);中标者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前缴入镇农经站村账户;不中标者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退还(不计息)。如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内缴纳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则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联系人:梁振国 联系电话:***********      回山镇荷塘村村民委员会   回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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