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城执法场所购置监控设备公开招标公告的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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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的委托,现对****年**月**日发布的执法场所购置监控设备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作如下变更:*、将原公告“五、合格的投标人” 中“*、安防工程企业三级(含)以上资质。”变更为“安防工程企业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将原公告中凡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携带的资料中“*、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安防工程企业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变更为“*、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安防工程企业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原招标公告其他内容不变。招标人: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号邮编:******联系人:蒙沫 胡晓明 电话:******** ******** 传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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