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四川省成都市卫生局2014年成都市卫生局基层公益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设备提升工程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批)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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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成都市卫生局****年成都市卫生局基层公益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设备提升工程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第一批)采购项目编号SCIT-ZG-*********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四川省成都市公告类型更正公告公告发布时间****-**-** **:**采 购 人四川省成都市卫生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项目包个数*原公告类型采购公告原公告发布时间****-**-** **:**更正文件更正事项和内容附件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函新增:“*、我方承诺如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我方愿意无条件接受相关处罚。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原招标公告更正公告“更正文件更正事项和内容:本项目原定于****年**月**日**:**(北京时间)开标,现接成都市财政局通知,本项目暂停,具体开标时间另行通知。变更为: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开标室(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号楼) 。 *、原招标文件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第七点“本地名优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为本地名优产品者得*分,没有不得分。列入****年成都市地方名优产品推荐目录或取得****年成都地方名优产品证书。提供证书等证明材料。”现变更为:“地方名优*%:投标人所投产品为政府部门颁发的地方名优(著名或知名)产品或品牌者得*分,没有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他评分变更明细详见附件一。 *、其余不变。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人:成都市卫生局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号天府四街**号航兴国际广场*号楼**楼邮 编:****** 传 真:***-******** 收款单位:******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第一支行账 号:********************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联 系 人:蒋先生、白小姐、梁小姐联系电话:***-********,********,转***、***原公告链接http://***.******.***/view/staticpags/shiji_gzgg/**********f**********b*f**d***a*.html备注成都市财政局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附件附件审核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