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清溪行政办事中心、维稳中心保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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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清溪行政办事中心、维稳中心保安服务采购编号:DGQX*****评审日期:****年**月**日公示日期:****年**月**日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供应商投标资格:(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分公司报名时需提供授权书,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 投标人具有县市级(含县市级)以上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报名时提供原件检查,需提交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主动填报投标之前三年内有无受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分公司等),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四) 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为串标处理:(*)同一法人代表的,(*)******最大股东的,(*)同一股东控股。 采购人名称:清溪镇机关事务中心采购人地址:东莞市清溪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东莞市财政局清溪分局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清溪项目负责人:姚志海联系电话:****-********包号分包名称评审日期中标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地址A清溪行政办事中心、维稳中心保安服务****年**月**日*.*无中标供应商附件: 采购结果公示-DGQX*****.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