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安顺安顺市东客运枢纽站建设项目设计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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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安****** (招标人) 委托 贵州诚信****** (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的 安顺市东客运枢纽站建设项目(设计)招标 (安市公资交(建)告(****) (中心填写)号) 已于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定的评标报告,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中标价: 国家收费标准下浮**% 中标工期: **日历天 首席注册建筑师: 钟羽 首席注册建筑师资质: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职称)证号: *******-***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 中标价: 国家收费标准下浮**% 中标工期: **日历天 首席注册建筑师: 胡小菊 首席注册建筑师资质: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职称)证号: *******-***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标价: 国家收费标准下浮*% 中标工期: **日历天 首席注册建筑师: 许彤 首席注册建筑师资质: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职称)证号: *******-*** 中标结果公示至 **** 年 ** 月 ** 日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 安顺市住建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年 ** 月 * 日填写说明:中标价、中标工期、项目负责人必须按投标人投标函中内容如实填写;招标文件若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资格证、职称证时,项目负责人资质、注册(职称)证号必须如实填写、若招标文件无要求,则不需填写项目负责人资质、注册(职称)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