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全国监狱信息化一期工程(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阶段建设(GXZC2014-G1-2742-KLZB)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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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批准,现就广西壮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的全国监狱信息化一期工程(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阶段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项目名称:全国监狱信息化一期工程(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阶段建设二、项目编号:GXZC****-G*-****-KLZB 三、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五、采购内容及数量A分标:广西区内十九所监狱,广西警官学校、四个转送站的网络基础设备(包括交换机、机柜等)、网络安全设备(包括准入系统、防火墙、网络审计、服务器等)、机房建设、综合布线等子系统及全区协同办公系统。B分标: 全国监狱信息化一期工程(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阶段建设监理服务*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需求。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A分标投标人须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或以上资质、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商用密码产品销售许可证。*. B分标投标人须具有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含丙级)资质证书。七、招标文件的发售:*.发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正常工作时间)。*.发售地点: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号(广西农机研究院内)广西科联招标中心综合部*.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资质证书复印件[A分标投标人须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或以上资质、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商用密码产品销售许可证。B分标投标人须具有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含丙级)资质证书],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八、投标保证金:A分标投标保证金(人民币):¥******.**。B分标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下午**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形式交至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市甘蔗站支行,银行账号:*******************。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年**月**日*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大厅(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号广西农机研究院内),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十、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年**月**日*时在广西科联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大厅(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号广西农机研究院内)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十一、业务咨询:项目负责人:黎旭华;联系电话:****-*******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李艳;联系电话:****-*******;传真:****-*******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西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