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郑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执法绩效考核社会评议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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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郑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委托,就执法绩效考核社会评议服务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政府采购编号:郑财单一[****]X***号 二、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郑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执法绩效考核社会评议服务 *、政府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采购控制金额:**.*万元。 三、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根据《郑州市依法行政监督实施办法》(市政府令第***号)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依法行政社会评议工作,委托社会调查机构进行”的规定,郑州市****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评议考核和行政执法机构执法绩效考核社会评议需向第三方社会调查机构购买社会评议服务。同时,按照《郑州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郑财办购〔****〕*号)、《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郑财购〔****〕*号)和《关于印发郑州市市级****年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郑财购〔****〕**号)等文件精神,该项服务(预算为**.*万元)需采取政府采购方式进行购买,结合工作实际,建议采取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购买。理由如下: (一)、由于政策所限,目前社会调查领域的服务还是由各级政府统计行政主管部门主导,并由其下属的社会评议具体组织提供,而未按照市场化的要求,向所有公民、企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开放该服务领域。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议标、询价等方式,无法达到政府采购目的。同时,市政府采购中心确定的政府采购定点服务供应商也没有提供相关社会评议服务。 (二)、根据《郑州市依法行政监督实施办法》,各县(市、区)政府、市统计局被纳入到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评议考核范围,按照回避原则,无法委托市、县(市、区)政府的统计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下属的社评机构组织开展社会评议。同时,由于社评服务具有较强的地域限制,其他省辖市社评机构也无法在我市范围内开展社评调查。 (三)、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评议考核、行政执法机构执法绩效考核是衡量我市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的重要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号)、《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号)等文件都反复强调了开展依法行政考核和行政执法考核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保证评议考核质量和公平,排除其他因素干扰,我市的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评议考核、行政执法机构执法绩效考核的社会评议部分,均按照相关保密的要求组织开展。如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议标、询价等方式,容易对委托的社会评议机构造成不必要的干扰。经郑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批准,现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服务提供单位为:河南省市场信息调查业协会 四、采购公告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单一来源谈判时间:****年**月**日下午**:**整 地点: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东南角中原农科楼三楼******会议室 有关单位和当事人如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有异议,请于公告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与招标人提出。 五、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孙晋、李卫娜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东南角中原农科楼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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