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广东省广宁县教育局中小学图书修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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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潜在投标人:******受广东省广宁县教育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于****年**月**日发布的“中小学图书”(项目编号:****-MY***)招标公告,现将原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以下修正,本修正公告所列述的修正内容与之前发布的招标文件有矛盾之处,均以本修正公告内容为准。一、需修正的事项及内容*、原技术因素分*-*修正为:*-*对投标人所提供样品书质量进行综合评审*-*-*根据投标人按照《图书目录》并从中自行选择提供的正版图书样品的数量进行评审:提供**本(或以上)图书样品的得满分**分,每少提供*本扣*分,最低* 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与其所提供图书样品相匹配的《出版物征订发行委托书》的有效复印件(原件备查)进行评审:提供**份(或以上)得满分**分,每少提供*份扣*分,最低* 分。***、原技术因素分*-*修正为:*-*对图书的供货计划、退货方案(配送时间、配送方式、采选方式、配套数据、退、换书流程、售后服务时间等),以及配送流程控制专业、科学,配送装备配置等情况进行对比评价。**-**-**-**-****、原商务因素分*-*-*修正为:*-*-*根据投标人的售后服务网点设立情况、售后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方案进行横向比较。**-**-**-**-****、原用户需求书中第一款第(二)项第**条投标样版修正为:为保证图书质量及供货率,投标人需按照《图书目录》并从中自行选择图书样品以供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①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必须与投标文件分开独立提交,外包装必须贴上标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样品名称及数量等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②如投标人评定为中标人,所提交的样品,暂时由业主保存,并作为验收标准,未中标供应商的样品在中标结果通知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自行取回。如在规定时间内不取回样品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样版的所有权,招标代理机构有权自行处置相关样品。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所递交样品的包装污损不负任何责任。*、本项目原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延期至:****年**月**日**:**时止。*、本项目原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延期至:****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本项目原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本项目原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修正为: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号(即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室。*、凡涉及上述修正内容的相关内容亦作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二、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东省广宁县教育局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 传真:****-*******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翠星路七巷**号******二○一四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