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MYZC招(2014)123号绵阳市四〇四医院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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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关于绵阳市四〇四医院采购项目采购结果的预公告 绵公资采购结果预公告〔****〕***号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监管和执行的若干意见》(川财采〔****〕**号)的规定,现将绵阳市四〇四医院采购项目采购结果预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绵阳市四〇四医院二、采购项目名称:骨密度测定仪、口腔综合治疗机等三、采购项目编号:MYZC招(****)***号四、项目包个数:*个 五、采购组织单位: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七、评标日期:****年**月*日 八、评审委员会成员:杜立树、刘军、邓晓琼、许德香、曾胜全九、评标结果: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名称金额(万元)包一第一中标候选人四*******.****第二中标候选人四*******.****第三中标候*******.****包三第一中标候选人四********.****第二中标候选人成都********.****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包五第一中标候选人国药集********.****第二中标候选********.****第三中标候********.****包二:无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废标。包四:通过资质审核不足三家,废标。包六:无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废标。十、本预公告期限:为网上发布之日起的*个工作日。 十一、本预公告的效力:在采购结果预公告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组织单位提出书面意见,但不得以供应商质疑的形式提出。采购组织单位收到供应商的书面意见后,应当进行核实,发现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按照规定不应为中标、成交供应商的,采购人应当不予确定其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供应商认为采购结果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进行质疑的,应当在采购结果公告后提出。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地址:绵阳市涪城区跃进路**号联系人:曾先生联系电话:****-*******采购组织单位地址:绵阳市三江西路北段*号桃花岛商业街第*幢商业楼。联系方式:交易评审科电话****-*******,现场监督科电话 ****-*******特此公告。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