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中意公司藤县廉租房第六期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ZYDTX1G20140478(重))质疑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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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质疑人基本情况:质疑人:******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号金湖商住小区南楼**B号房法定代表人:陈尚谊委托代理人:高远丰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名称:藤县廉租房第六期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质疑项目编号:ZYDTX*G********(重)三、质疑答复书内容:你公司关于“藤县廉租房第六期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编号:ZYDTX*G********(重))的政府采购质疑函一份,我公司于****年**月*******提出的问题,我公司进行了认真核实,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我公司于****年**月*日上午*时**分整召开复审会审查,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需凭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或其委托代理人(需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签到参加开标会并带好保证金收据原件接受验证。】”的要求进行复查证实,被质疑人******递交了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银行转账单)但没有携带保证金收据原件参加开标会(****年**月**日上午*时**分整),根据招标文件第**页**.*项要求,采购人认为投标人不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条件,故作无效投标处理。四、说明:******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收到本答复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广西**********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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