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州梅县区2015年河道河砂开采权出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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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经区政府同意,拟对梅江河、石窟河梅县区段可采区的河砂开采权出让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投标人资格要求:*、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须具备公章),有工商部门颁发的经营河砂业务的营业执照,能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船舶要求:具有符合开采作业规定的单斗链式(又名链斗式)采砂船和运砂船等采砂必备的机械设备(投标人不得租赁他人的机械设备),船舶证书齐全有效,并经海事部门检验合格和核准(包括《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内河船舶检验证书簿》、《船旗国监督检查记录簿》)。****年*月*日(含*日)后仍在采砂许可期限内采砂作业的船舶和需切割船体运至梅县区各中标河段的船舶(该行为将导致船舶证书失效)不得用于此次报名。*、****年以来无被水行政主管部门处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行政处罚记录(非本区采砂人需所在地县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无被水行政主管部门处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行政处罚记录的证明材料)。二、招标项目名称、内容、期限及方式: 项目名称:梅县区****年河道河砂开采权出让招标内容、期限:本次河砂可采区为梅江河段的畲江、水车、梅南、松口和石窟河段的白渡、丙村*个可采区,共划分为**个标段,其中梅江河*个标段,石窟河*个标段。****年控制可采总量为**.*万立方米。本项目出让开采期限为壹年。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二阶段评标法招标方式进行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三、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①经营河砂业务的营业执照;②采砂船、运输船船舶所有权、国籍登记证书及内河船舶检验证书簿、船旗国监督检查记录簿;③与上述证件相符的持证人身份证;④拟投入主要人员表;⑤拟投入主要设备表;⑥****年以来无被水行政主管部门处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行政处罚记录证明(非本区采砂人需提供);⑦采砂船舶未在采砂许可期限内的证明(非本区采砂船舶需提供);⑧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证明书和其授权委托书。以上材料要求一式贰份,用A*纸复印并盖章,同时要求带原件备查。上述资料必须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其授权委托人)带身份证原件亲自递交。四、报名时间:****年**月**日上午*:**至**:**,下午*:**至*:**止。报名地点:梅县区文体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查结果将在梅县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公示。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时间:****年**月**日至**日(假日除外)上午*:**至**:**,下午*:**至*:**。地点:惠州市建******梅州分公司(新县城天秀二横街**号)招标文件(含**个标段)售价:每份***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年 **月**日*:**时,提交到梅县区文体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梅县区文体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应准时参加。七、投标和开标地点:梅县区文体中心三楼(梅县区人民广场侧)八、正式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和信誉保证金。九、每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已中标的投标人退出其它标段的投标。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梅州日报、梅县区电视台、中国建设招标网、梅县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 标 人:梅州市梅县区水务局办公地址:梅县区新城行政区 联 系 人:冯先生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惠州市建******办公地址:新县城天秀二横街**号联 系 人:刘工 联系电话:****-******* 梅县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梅县区新城宪梓南路建设局一楼联 系 人:林工 联系电话:****-******* 详细查询网址:http://***.******.***/****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