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随州随州市人民检察院文化氛围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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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人民检察院文化氛围改造工程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依据随州市财政局随财采计[****]***号计划函要求,随州******受随州市人民检察院委托,现就“随州市人民检察院文化氛围改造工程”采用竞争性谈判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经营资格能力的并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随州市人民检察院文化氛围改造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ZXCGDL*******-* 三、采购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产品技术参数及要求” 四、供应商条件: *.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 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雕塑设计及工艺品制作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 供应商在湖北省内必须有稳定的可服务于本项目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机构; *. 供应商需提供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本单位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函; *. 近三年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六、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年**月* 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 *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下同), 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到随州****** (随州市青年路***号)五楼政府采购代理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原件查验后退还):①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②《税务登记证》;③《组织机构代码证》;④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承包合同书证明资料);⑤供应商需提供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本单位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函。上述资料须提供复印件一套,其复印件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后提交,上述资料不完整的,招标代理单位不接收其投标报名申请。以上提供的资料虚假的,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供应商。 *、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元/套,售后不退。 七、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及谈判时间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分,地址:随州******五楼会议室 (随州市青年路***号),谈判时间同递交截止时间。 *、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八、联系人及电话: 采 购 人:随州市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彭旭蒸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随州****** 联 系 人:杨祖云 联系电话(传真):****-*******